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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作用
来源: 宁波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4日作者:

     宁波市司法局将联合市工商局等部门,充分发挥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作用。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会上,市司法局、工商局对市人大代表《关于工商司法联手充分发挥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作用的建议》作了答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寿永年参加会议并讲话。


  该建议是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叶明在今年市人代会上提交的,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今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由寿永年领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督办,市司法局主办,市工商局协办。


  叶明在建议中指出,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市中小微企业受到了巨大打击。他们面临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法律问题的困扰,却一时难以解决。由于经济困难,他们往往无力独立聘请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为此建议,我市工商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小组,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并将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纳入中小微企业年检培训课程,增强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解决纠纷的能力。


  市司法局在建议答复时表示,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吸纳代表建议。该局将联合工商等部门,着手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小组,充分发挥工商与律师职能,搭建为企业服务的有效平台;将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和平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法律培训,增强中小微企业法律意识;进一步深入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并探索建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增强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